一、学院简介
天津美术学院前身为北洋女师范学堂,1906年由近代著名教育家傅增湘先生创办,是我国最早的公立高等学府之一。1959年发展为河北美术学院,成为独立建制的高等美术院校。1980年正式定名为天津美术学院,是一所学科专业齐全、实力雄厚的专业型高等美术院校,为我国独立设置的八所美术学院之一,为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四个服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崇德尚艺、力学力行”的校训精神,厚植“大美之艺、厚德之行”的学校文化,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快一流学科和一流专业建设,逐渐形成“执其两端、发展中间”的整体布局,构建起了“四梁八柱、一基一顶”的学科专业体系。
二、档案全宗概况
天津美术学院自1906年办学以来,共有档案全宗4个。第一全宗为1930-1940年国立体育师范专科学校档案44卷,第二全宗为1934-1949年河北省立女子师范学院档案276卷,第一、二全宗均已于1992年上交天津市档案馆。现存我院为第三、第四全宗,第三全宗为1949-1965年河北师范学院、河北天津师学院、河北艺术师范学院及河北美术学院时期档案445卷;第四全宗为1980年成立天津美术学院至今。
1980年天津美术学院成立后,设文书档案室,隶属于党委办公室,设兼职档案人员一名,负责对院内各立卷单位文书档案的业务指导、督促和检查及对室藏档案的提供利用。1992年成立综合档案室,隶属于院办公室,原文书档案室全部档案移交至综合档案室。逐步接收会计档案、科研档案、基建档案、出版物档案和实物档案等,完成了十一大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实现了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形成了并不断完善档案管理体制和制度规范。
多年来,我们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和上级机关的各项指示精神,把我校档案工作作为发展办学事业和重要基础为必要条件纳入学校工作计划、规划及各项管理制度之中。为了推进我校档案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我们制定了一系列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确定了常规档案工作流程,并加强了档案业务指导工作。根据自身的条件,最大限度地改善档案工作环境,不断充实档案设备,使我校档案工作随着学校的发展而稳步发展。
存有党政综合类文书档案3300余卷,教学、科研、外事、会计、基建等各类专门档案10000余卷,资料近1000卷,声像档案600余卷,实物档案400余件。按照党政、教学、科研、基建、仪器设备、财务、外事、出版物、声像、艺术、实物共十一大类分类管理。档案室现有管理人员2人,档案库房、办公室、阅档室各一间,共计建筑面积121平方米。
三、室藏档案内容说明
按照高等学校档案记述和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的不同,我院档案设置十一个类目。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的分类原则,设置十一个一级类目,采用阿拉伯数字顺序表示,依次为1、2、3、4、5……。其名称、标识符号和主要内容如下:
1 党政综合
主要包括学校党群部门和行政职能部门(教务、科研、产学研、基建、设备、外事、财务等部门除外)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2 教学
主要包括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3 科学研究
主要包括科学研究管理和科研实践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4 基本建设
主要包括基本建设管理和项目建设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5 仪器设备
主要包括仪器设备工作管理和仪器设备申请购置、开箱验收、安装调试、管理使用、维修改造、申请报废等各个环节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6 财务
主要包括财务工作管理和会计核算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7 外事
主要包括外事工作管理和外事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8 出版
主要包括出版工作管理和出版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9 艺术(产品)
主要包括学校知名艺术家作品集、文集、专著等。
10 声像
主要包括我校历史发展和主要职能活动中产生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胶片等各种非纸质材料及相应的文字材料。
11 实物
主要包括我校主要职能活动和重大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证书、奖杯、奖章、题词、书画、印章、工艺品、牌匾等。
综合档案室
2024年3月